号: 003187229/202105-00064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5-18 发布日期: 2021-05-18 17:03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特岗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特岗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宿州发布微信端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5-18 17:03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安徽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现将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5月21日通过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5月23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021年5月24日:上午8:0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后二楼会议室(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


三、需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2021年特岗教师报名表》(5月21-24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1.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递补办法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五、其他相关事宜

1.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可参加面试。

4.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场所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需要人脸识别时除外)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同时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相关事宜仅通过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请有关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6.咨询电话:0557-3912270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 同意报考证明.docx

2.附件2 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防疫须知.docx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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