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改委公告暂停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申请!原证书到期还有效吗?
来源:cbi建筑网
8月1日,发改委发文件表示在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今年暂不受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申请。2017 年资格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有关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所以取得改证书的单位暂时不用担心,此次发改委文件属于8月31日相关会议讨论取消招投标代理资格的后续跟进。
▼发改委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第9号
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行业改革发展需要,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今年暂不受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
鉴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12 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 年第27 号公告) 公布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决定将该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为方便该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事相关业务,减轻其负担,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期内,我委不换发新证,各单位可依据原证书和本公告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
▼ 发改委原文件公告:
▼河北省于8月2日也跟进发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招标专[2017]70 号
关于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9号,现就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行业改革发展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制定新的管理规定,今年暂不受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
二、2017 年资格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有关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
三、资格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有关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据原证书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9号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9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 河北省发改委原文件:
7月31日下午,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
会议主要讨论以下两个议题:
1、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
2、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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